怪病 - 分卷阅读3

问题。
 
也许奚容能帮忙看看……
 
我既悲伤又忐忑地把自己呈大字状摊在床上,内心默默流泪。
 
我才二十三,我还没谈恋爱,我怎么就生了这个病,不仅脑子坏了,身上也出了问题。
 
我怎么能这么惨。
 
头秃。
 
4 第4章
这一天下来,我受到的冲击不可谓不大,当晚理所当然地失眠了。
 
第二天天亮,我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,再睁眼,约摸已经是中午了,奚容已经不在了。
 
跟昨天一样,他到六点多才会回来,期间我给自己煮了包泡面,尽管我并不太饿。
 
他回家的时候给我带了一个新手机,但他说我以前的号码已经没有了,所以给我另外办了一张电话卡。
 
这年头,手机号码等于一切,没了旧号码,我连以前所有的社交账号都登不上去。
 
虽然我本来也没几个朋友……
 
今天我身上烂的地方更多了,又痛又痒,还不停地渗出奇怪的液体,奚容不在的时候我已经换了两次衣服,最后还是选择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袖卫衣,遮住身上所有疮口,免得吓到他。
 
所幸我这张脸上没有破皮,否则我真的不敢想象自己的样子。
 
尤其是在奚容面前,我实在为此感到自惭形秽。
 
很奇怪,我潜意识里不想让他看到我这副可怕的样子。
 
为什么呢?
 
我没法回答,因为我真的不知道。
 
我本来想让奚容回来带我去医院,因为我在家里找不到我的医保卡和任何证件,又没有手机和交通卡,根本没办法趁他不在自己过去。
 
但现在真的当着他的面,我话到嘴边又吐不出来了。
 
结果还没等我开口,奚容却率先说:“既然你已经好了,我得搬出去了,但我还是会定期回来看看你。”
 
我着实愣了一下:“啊?”
 
我的确没想到他这么轻易地就说要走,而且奇怪的是,他似乎对我失忆的情况接受相当良好,除了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表现出了一种明显的诧异。
 
我在纠结要不要挽留他。
 
我其实还想顺便向他打听打听我之前到底是什么情况、生的什么病,但我有点不敢问,因为直觉告诉我那应该不是什么好事。
 
我张了张口,想说点什么,最终却还是咽了回去。
 
我也搞不清自己,到底想不想他走。
 
说起来,不算我丢失的记忆(毕竟我也想不起来),我跟他相识的时间也就短短一天而已,连他家住何方,一月赚多少都无从知晓。
 
所以到底为什么,我会产生一种,疑似舍不得他离开的失落情绪?
 
奚容当天晚上真就收拾好东西一声不响地走了。
 
我又离奇地失眠了一晚上,第二天发现出大事了。
 
我爬不起来了。
 
身下的床单被腐烂皮肤渗出暗黄的液体和血迹浸湿,四肢僵硬,一使劲,骨头像破旧的机器零件一样开始咯咯作响。
 
剧痛袭来,整个后背都是湿的,我知道那当然不是汗。
 
一时间,我连动都动不了,我想伸手去拿床头柜的手机,那里面存着唯一一个号码,就是奚容。
 
没办法,我这人记性不好又懒,根本背不下以前朋友的号码。
 
但我还是失败了,这具身体就好像突然不受我控制了似的,连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。
 
真是大意了,我万万没想到,仅仅一晚上,我的病情就恶化成了这么糟糕的地步。
 
我不会就要这样死在床上了吧……
 
我不要啊……这太逊了……
 
然而老天恐怕是没空搭理我的呐喊,身上太疼了,这种全身烂掉的感觉真是堪比整个人被放在油锅上熬煎,每一秒都是巨大的折磨。
 
我自认平日与人为善,连小蜘蛛掉在我身上都不忍心捏死,这是作了什么孽,得以享受如此地狱刑罚。
 
不知过去了多久,我失去意识。
 
朦朦胧胧间,一个清冷的声音似乎从遥远的上空传来。
 
他在说:“你后悔了吗?”
 
什么啊,在问我吗。
 
那个声音又重复了一遍:“你后悔了吗?”
 
什么后悔不后悔的。我心里默默地说。
 
我好想活下去。
 
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由远及近,与我自己此刻的心声重叠到一起。
。
5 第5章
再次醒来的时候,我惊喜地发现自己身上溃烂的地方神奇地结了痂,僵硬的肢体也不像昨天那样行动不便了。
 
哇哦,上天开眼,昨晚我真以为自己要死了,没想到鬼门关走一遭,竟然峰回路转,柳暗花明了。
 
我激动得恨不得向全世界大喊一声,爷又活了!!
 
我习惯性地点开手机,屏幕是空空荡荡的初始桌面,屁毛没有,除了一个奚容的电话号码。
 
害,奚容,想到这个名字我又开始犯愁了。
 
我纠结要不要联络他一下,毕竟我勉勉强强也算他的患者,毕竟目前的情况,他是我唯一一个能够求助的人,我得告诉他,我差点死了。
 
脑子里却在这一刻突然闪过一些支离破碎的瞬间。
 
我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,拉着他的手,奚容穿着一身白大褂,于是我碰不到他的皮肤,只能触到他戴着医用橡胶手套的掌心。
 
我们好像在说什么,嘴巴一张一合,可我记不清了。
 
我停下了拨号的手。
 
那一刻,我空荡荡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念头。
 
我不想回到那病床上,我也不想再看到奚容站在我床前,无能为力的样子。
 
我安慰自己,既然伤口已经长起来了,这,或许也快好了吧。
 
我换了一身勉强能出门见人的衣服,拖着残躯把血迹斑斑的床单扒下来洗掉。
 
没辙,我也想在家猫着,但今天是周一,我总得上班啊。
 
是的,这就是一个合格社畜的自我修养,即使昨天我病的人快归西了,只要没真咽气,就得老老实实地接着干活。
 
我在楼下顺利找到了我的小电驴,一路在早高峰的马路上洋洋洒洒地穿行。
 
我在一家创业公司搞编程,很无聊的职业,公司在一个创业园租了间共享办公室,我熟门熟路地把车停在园区。
 
刚巧,停车的时候碰到了个同事,我正想打个招呼,对方停住脚步,一脸惊悚地盯着我看。
 
不是?这又是怎么了?我来上个班而已啊?
 
“小阮?是你?”
 
“不是我还能是谁啊?”我挂起营业笑容,语气熟稔地跟他寒暄起来,“咋的了,还不认识了?”
 
“没什么……”他欲言又止地看着我,“这么久没见,你变化挺大的。”
 
我怔了片刻,迅速反应过来。
 
原来我早就不在这家公司上班了。
 
好家伙,我连这么重要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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